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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真的要說震驚嗎?

或許也不,畢竟早就想像過了,就在六月的時候(http://kate780205.pixnet.net/blog/post/129763612

連對象都跟我想的一樣,

畢竟那就是你會喜歡的型吧…

看起來乖乖的,溫溫的,但又不是完全十分文靜那種。

 

無可否認,心情從上星期日發現後,深深,深深的被影響到今天,

反正我不過就是那一堆學不乖的人的其中一個,

過份的只想自己先放手,對方放了反而承受不了…

剛剛去看了你FB,關於以前的種種,

或許這個舉動,應該在我決定是否放棄的那一刻去做,而不是現在,

而且說好了,那種過分的事不做。

不會因為失去或得不到現在的,就回頭去找對方,

不是說當初的你那樣很過分,因為當初我說過要等的。

 

想想當初自己為何決定放手的,

我想一半以上是因為這個念頭「對的人繞一圈還是會再回到身邊的」,

或許有這個念頭就代表對那樣的決定其實很沒信心,

現在是為了當時短暫的快樂要付出的代價。

Now the lesson's learned I touched it I was burned

但我想或許不該再跟你說什麼,在你開始追求下一個幸褔的時候,你應該也不想知道…

所以我一貫作風就是要瀟灑的說,那就讓它去吧!(就是瀟灑是假裝出來的)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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